经中共瑞昌市委批准,瑞昌市纪委市监委对瑞昌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卢岳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岳华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匿、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色交易;任性用权,违规干预插手政府采购活动;生活作风不正,腐化堕落;将公权力视作攫取私利的工具,甘被腐蚀“围猎”,热衷权力“变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卢岳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瑞昌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瑞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卢岳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瑞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卢岳华,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江西修水人,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修水县义宁镇医院、瑞昌市人民医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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