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遇交通事故致残,肇事司机无钱可赔 法院对其发放8万元司法救助金

男子遭遇交通事故致残,肇事司机无钱可赔 法院对其发放8万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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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意外导致男子许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肇事者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许某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但李某无力赔付,而许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未执行到赔偿款,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7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法院获悉,法官分析判断,许某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第一时间收集整理材料并报送本院,经司法救助程序,确定对其司法救助8万元,这也是彭山区法院发出的单笔最高司法救助金。

法院工作人员看望受伤男子许某 图据彭山法院

据介绍,2023年5月,李某驾驶小轿车与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的许某在彭山城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致许某受伤。经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许某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判决生效之后,李某一直未能履行赔偿义务,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对李某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交通事故导致许某十级伤残。急需赔偿款来进行治疗和复健的许某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法官实地走访许某所在村社核实情况,许某一家系低保户,其在交通事故发生前长期身患多种疾病,上有年迈母亲要赡养,下有子女要抚养,全靠他一人打工维持生活。许某儿子系多重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女儿还在读书。如今,许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未执行到赔偿款,使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根据法官分析判断,许某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第一时间收集整理材料并报送本院,经司法救助程序,确定对其司法救助8万元。

许某家属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发生交通事故对许某打击很大,法院判了,但肇事人没有钱赔,要不是有司法救助,我们一家真不知道怎么办,感谢国家,谢谢法官……”

彭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司法是威严的,但绝对不是冰冷的,通过发放救助金,给予申请人关心慰问,充分体现了法院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的理念和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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