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州出台7条楼市新政 支持住房团购、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

云南德宏州出台7条楼市新政 支持住房团购、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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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德宏州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全面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德宏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调控措施》包括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停车位指标、强化金融支持政策落地、优化首套住房认定标准、推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支持团购商品住房、构建地产发展新模式等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除了按照央行“5·17”精神降首付、取消利率下限、下调住房公积金利率外,德宏州此次优化了首套住房认定标准:若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城区范围内有两套或两套以下成套住房,能提供两套不动产信息编码及全部在“德房通”挂牌出售证明的,新购住房申请住房贷款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首套住房的标准认定;或仅提供一套不动产信息编码及在“德房通”挂牌出售证明的,按核减后名下住房套数认定。

同时,支持团购商品住房,房企自愿提供团购专属房源和专属优惠,对满足一次性团购3套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下浮不低于备案价格85%。其中,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州外团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均在80平方米以下,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可享受已缴纳契税额8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此外,在以旧换新方面,支持房地产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搭建平台实施中介机构代售、旧房换购等多种形式的商品住房“以旧换新”。鼓励房地产企业对“以旧换新”的消费者给予相应的购房优惠和佣金抵扣房款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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