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3天在5家餐厅吃出异物,法院判了!

两男子3天在5家餐厅吃出异物,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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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短3天时间内,两名男子在五家不同的餐厅接连吃出石子状异物,并以举报、投诉相威胁,要求餐厅免单并赔偿,这会是巧合还是敲诈呢?

去年国庆期间,男子张某和牛某接连去了五家不同的餐厅就餐,可每一次都说吃到了异物石头,并以口腔受伤等为由向商家勒索赔偿。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刘子秋:“两名男子每次都说吃到了异物石头,还以向食药监部门投诉相威胁,逼迫商家给十倍赔偿,商家迫于无奈只能答应,每次都得逞了。”

短短三天时间里,两人共“索赔”到4000余元。最终因餐厅报案,两人被警方当场抓获。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刘子秋:我们对案件进行审查,发现根据生活经验或规则,不可能短短的时间内一直吃出同样的异物。

原来,两人是以制造异物,并以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威胁的方式向餐厅勒索财物。2024年5月,法院以张某、牛某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千元。此前,两人家属已代为赔偿了五家餐厅的损失。

刘子秋检察官介绍:消费者在饭菜里吃到异物,依法维权是其合法权益,但如果在饭菜中通过“制造异物”并据此向商家勒索财物,则是完全不同性质的行为。依法维权应当通过正当渠道解决,以“无中生有”的方式敲诈勒索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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