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曾被包养过七天,对方也大我十来岁,上来就送一个铂金的戒指,也是给我买这买那还给钱。后来富婆她说她玩够了,就说以后不要找我了,不用联系了,又给了我几千块。要知道那是2010年的时候在深圳打工,几千块够我挣两三个月。那七天的感觉真好,我是幸福的,不用上班,什么也不用干,就有钱花。还可以满足生理需求!那时候十几20岁当然觉得自己很酷。一天花掉一万多,富婆开着她的法拉瑞,带着我到处兜风!想一想,这是美好的回忆。评论区有人的话继续帮我编我实在编不下去
自信满满_x2 回复 @南下笙: 看一看有没有染上爱梅毒?
这男的也是,见好就收就得了。女的也是为了一时之欢,玩火自焚了。
这男人往往越看着老实,捅的娄子就越大。。。
听硬了
多多更新
一点都不同情这个女的
?
来了!
尝点甜头,占点便宜就得了,好处不可能老有。新鲜感过了,分手了不很正常么。又拿不起来,又放不下的,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