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局:影片赴境外参加电影节(展)前须履行备案

国家电影局:影片赴境外参加电影节(展)前须履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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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电影局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影视节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国家支持国产影片参加境外电影节。摄制完成的电影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参加电影节。拟参加境外电影节的,送展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在该境外电影节举办前,将相关材料报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遵循属地原则,影片在立项的省级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在国家电影局直接立项的影片,向国家电影局备案。

备案主体应在节举办二十个工作日前报送备案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备案申请、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

短片参加境外电影节展参照执行,由境内第一出品单位或送展法人向国家电影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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