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谓“薅羊毛”福利群的群主,利用下单信息收集群成员个人信息后贩卖,而不法商家又利用购买到的个人信息骗取保险推广费。
7月1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了解到,这起贩卖个人信息案中,两名嫌疑人牟利80万元,目前均已到案。
民警现场查获管某用于“刷单”的手机。/长宁警方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接到辖区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报案,称近期公司部分保单异常,怀疑有人从中牟利。工作人员介绍,该保险公司为推广业务,推出了一项新用户仅需0.01元的7天保险项目。但在近期日常检查中,公司发现大量异常保单,多为凌晨大量投保且投保地区为偏远地区、客户投保IP地址和支付账号高度集中、手机号大量重复等情况,遂怀疑有人借机牟利。
通过对相关保单信息的梳理及分析,民警锁定了进行异常投保的实际操作人。同时,民警还了解到该保险公司通过正常招标,与一家广告公司达成推广合作,推广结算价格为每笔有效保单1.5元至2.5元。但该广告公司除日常正常推广外,还与一家科技公司达成协议,将一部分推广业务转包给该科技公司。而该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进行异常投保的人员有所关联,两人具有较大犯罪嫌疑。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办案民警先后在外省、上海市将犯罪嫌疑人管某、姜某抓获,并在管某暂住地现场查获35部用于刷单的手机。
管某在暂住地被民警抓获。/长宁警方
姜某、管某两人到案后供述,姜某利用担任保险公司其他分公司推广经理的职务之便,与承担推广保险业务的广告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要求将一部分业务转包给一家科技公司。而该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姜某本人。随后,姜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管某,让其帮忙刷单。管某日常经营着大量所谓的“薅羊毛”福利群,让群内人员发送个人身份信息获取“新用户福利”等进行返利。管某事后也会将用户的身份信息收集起来。在接到姜某的“刷单需求”后,管某便利用收集到的他人信息进行虚假投保,骗取保险公司的推广费。短短数月时间,两人就非法获利80余万元。
目前,管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长宁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姜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移交至外省相关公司属地警方,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长宁警方提醒,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也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广大群众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要注意保护好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等个人信息,防止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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