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第一百五十二句
说大人,则藐之
孟子曰: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也。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
【译文】
孟子说:“向位高显贵的人说话,要藐视他,不要把他的显赫地位和权势放在眼里。哪怕他殿堂高两三丈,屋檐好几尺宽,如果我得志,并不屑于这些;哪怕他佳肴满桌,侍奉的姬妾好几百,如果我得志,并不屑于这些;哪怕他饮酒作乐,驰驱打猎,随从车辆成百上千,如果我得志,并不屑于这些。他所拥有的,都是我不屑于有的;我所希望的,是古代的礼乐制度。我为什么要怕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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