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池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一企业被罚1万元

污水池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一企业被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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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1月1日到6月20日,全市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37起、死亡140人,同比实现“双下降”。此外,相关负责人还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因污水池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一企业被罚款1万元。

北京市应急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高云飞介绍,1月1日到6月20日,全市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37起、死亡140人,同比2023年减少14起17人,分别下降9.3%、10.8%,实现了双下降;其中,道路运输事故97起、死亡98人,同比2023年减少14起18人,分别下降12.6%、15.5%;工矿商贸事故38起、死亡40人,同比2023年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2.7%、5.3%;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2023年减少2起2人,均下降66.7%。

高云飞还介绍,夏季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内容,北京市安委会办公室近期制定印发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共4部分13条。主要从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安全制度及台账管理、强化监管职责、规范作业全流程管理、强化宣传警示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

此外,他还通报了一起执法案例。2024年3月,执法人员在对北京燕旭伟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此项隐患为重大事故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要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知情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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