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6月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卫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卫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卫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卫华 资料图
被查五天前还在公开出席会议
公开简历显示,刘卫华出生于1965年2月,湖南省双牌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刘卫华曾任永州市冷水滩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宁远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宁远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宁远县委书记等职,2018年8月起担任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直至被查。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刘卫华被查五天前还在公开出席会议,据永州日报报道,2023年10月18日下午,永州市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暨10月份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会召开,刘卫华出席并讲话。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10月23日消息,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卫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搞虚假招商
做赔本买卖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2日消息,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卫华被“双开”。
通报称,刘卫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践踏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家风不正,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亦官亦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尤其在产业园区建设中搞虚假招商,内外勾结收受巨额贿赂,做赔本买卖,是政绩观错位的典型、产业园区腐败的典型。
刘卫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卫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刘卫华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5月29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卫华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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