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布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微波工程建设标准》

广电总局发布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微波工程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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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通知称,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组织,辽宁省广播电视技术保障中心主持修订的《广播电视微波工程建设标准》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

《广播电视微波工程建设标准》标准编号为GY/T5028-2024,自2024年6月25日起实施。原《广播电视微波工程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公开,标准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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