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波同志辞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因挂职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本人提出的辞职申请,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姜波同志辞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职名单
决定任命:
黄彦彰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白剑刚为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局长。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任命:
刘淳芳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罗建勋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华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飞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免去:
布和的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任命:
苏晨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敏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贺楚涵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伟振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赵霞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刘燕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海荣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韩蛟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弓艳兵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静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剑光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斯庆图娅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郭彦军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曹馨丹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乌云其木格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浩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敬国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少艺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刚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赵霞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拴东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韩伟振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乌云其木格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静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哈斯巴雅尔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张剑光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刘敏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张雯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雷格更的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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