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据“清风扬眉”消息,日前,洪雅县纪委监委对洪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发展部原经理张格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格萍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利欲熏心,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
张格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洪雅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格萍开除党籍处分;由洪雅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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