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上升,前五月法院受理涉未成年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件301件

明显上升,前五月法院受理涉未成年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件30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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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1至5月,人民法院受理涉未成年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件301件,案件数量较此前有明显上升。

“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良周边环境的影响,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毒品犯罪,或者成为毒品犯罪侵害对象。”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表示,人民法院对于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犯罪,坚决依法从重处罚、从严惩治,绝不手软。

当天,最高法发布10件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典型案例中有2件是胁迫、诱骗或者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毒品,2件是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容留未成年人吸毒,向未成年人非法出售“笑气”。

在黄某彬贩卖毒品案中,黄某彬劝说苏某万及未成年人黄某超、李某佳帮其贩卖海洛因。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间,共贩卖海洛因10次共计4.09克。法院认为,黄某彬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社会影响恶劣,且系毒品再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黄某彬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在张某东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中,2023年7月1日凌晨,张某东在吉林省松原市某中学附近,以每板10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林某某复方曲马多2板共计24粒。同月4日凌晨和中午,张某东在松原市其家中和租房内,两次容留未成年人赵某某吸食曲马多。法院认为,张某东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应依法从重处罚,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石经海认为,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的心智相对不够成熟,在一些问题上难以作出理性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判断,加之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反抗犯罪的能力和经验,因此更容易成为毒品犯罪受害者。对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或要求、强迫未成年人帮助其实施毒品犯罪,足以反映出更严重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基于特殊保护的需要,应当依法严惩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或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毒品犯罪。

蔡金芳提醒,广大未成年人要自觉抵制新型毒品诱惑、谨慎交友,学校、监护人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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