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七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七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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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张家口市怀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原三级调研员辛雪山伪造材料骗取政府征收补偿款问题。2018年至2021年,辛雪山利用负责怀来县旧城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安置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伪造征收补偿资料,非法骗取政府征收补偿款物折合共计965万余元。辛雪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辛雪山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隔河头镇原人大主席曹宏国索取村民好处费问题。2012年6月至7月,曹宏国利用负责承秦高速部分路段改路改渠工程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向村施工人员索取79万元;2015年至2016年,利用负责承秦高速部分路段征拆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村民获取全额房屋拆迁补偿款,并索取好处费12万元。曹宏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曹宏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督查六大队原负责人李华为企业环评等方面谋利并收受财物问题。2018年至2023年,李华担任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广阳区分局监测站站长、分局副局长、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督查六大队负责人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企业违规办理环评变更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延期手续、消除数据异常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共计22万余元,谋取不正当利益。李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李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刘文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馨之贪污、挪用拆迁补偿款问题。2018年至2023年,张馨之担任刘文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征收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村民信任,压低补偿诉求,伙同其子将202万余元拆迁补偿款据为己有;挪用由其暂时保管的村民拆迁补偿款71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2024年4月,张馨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沈恩良插手工程项目谋取私利问题。2019年至2021年,沈恩良担任冀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为他人在承揽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卫生厕所改造等项目以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52万余元。沈恩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沈恩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六、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原四级调研员、站前市容环卫大队负责人延辉虚报冒领环卫工人工资问题。2014年至2022年,延辉担任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站前市容环卫大队大队长、站前市容环卫大队负责人期间,通过本人或安排下属借用他人银行卡虚报冒领环卫工人工资556万余元。延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延辉被开除党籍并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七、定州市长安路街道庄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杨云峰等多人套取、侵吞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杨云峰与村委会主任陈建凯、村报账员陈永红、党支部委员张同军、党支部委员张军辉、村委会委员张永强等5人共同商定,以伪造材料、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并侵吞村集体资金47万余元。2024年5月,杨云峰、陈建凯、陈永红、张同军、张军辉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杨云峰、陈建凯、陈永红、张同军、张军辉、张永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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