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6月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二级巡视员郑纯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平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平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4月2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知,郑纯被任命为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2024年2月,“龙岩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还曾发文,福建省药监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二级巡视员郑纯于2月4日带队赴长汀县开展基层“两品一械”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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