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浙江丽水缙云县公安局发布关于认领无主财物的公告。
公告称:近期,缙云县公安局破获谢某被诈骗案件。2021年3月16日,我局民警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满意100宾馆门口抓捕犯罪嫌疑人覃某时,现场发现无主现金32000元,截至目前仍无人认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对该32000元现金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公告。在公告期内,请该笔现金的所有人携带原始转账记录、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缙云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申报及领款事宜。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将上述款项按无主财物上缴国库。
联系人及电话:蔡警官,0578-326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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