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教师救人迟到被处分,生命至上还是规则至上

评论1+1:教师救人迟到被处分,生命至上还是规则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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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南方医科大学一名教师因救人上课迟到受处分,引发热议。据了解,今年5月10日上午,课程上课前,授课的俞莉老师发现其科室的患儿病情危重,疑似脑出血,死亡风险高,遂留下来紧急处理,导致未能及时赶到教室,上课迟到29分钟。最终被认定为教学差错,处理结果为扣发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据现代快报6月17日报道,舆论发酵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宣传处一名工作人员称,事情还在调查了解中,目前的处理结果被认定为教学差错,属于最轻的一档。

北京日报:救人兼具医德与师道,何错之有

如果不是心系患者,怎么会在赶去上课前,专程查问患儿情况;如果不是医术精湛,怎能在危急时刻准确判断病情;如果不是有仁心仁术,哪会冒着上课迟到被罚的风险,留在手术室和患者身边。俞莉老师上课确实迟到了,但身教大于言传,学生必能从俞老师身上,学到从医者必备的职业精神,学到生命大于一切的人文素养。最终完成授课任务,没有耽误学生的学业。兼具医德与师道的俞老师,为何等来的不是表扬,而是处分?

施手救人,乃职业本能,乃人性至善,怎么在校方眼里就成了“差错”?这样的处罚出自医科大学,出自最该珍视生命的地方,尤其令人不安。管理层面的冷漠与教条,是公众不愿看到的结果,也是此事引发广泛质疑的原因所在。

扬子晚报:“先讲规矩后救人”,必因小失大

南方医科大学的处理,看似公平,维护了规则的严肃性,实则体现出的是人性的扭曲,冷漠的官僚作风。看似“以此为戒”希望人人守规矩,实则传递出的是“先讲规矩后救人”的信息。一所医学院如此看待生命,实在难以想象。引发广泛争议后又跳出来高喊“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实在有些讽刺。

这样的处理方式,势必因小失大。要知道,很多时候,所谓的冲突和抵牾也只是一叶障目,并非实质性的、不可调和的分歧。而医学院是培养医生的地方,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如果医学院不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的价值理念”根植于学生心中,那所培养出来的医生如何履行救死扶伤职责?

澎湃新闻:奖励还是处分,考量学校的水准

上课很重要,但救人更重要,因救人而迟到,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还应该鼓励、支持。另外,对教师作出处理,还应该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教师的申辩。那么,学校在对当事教师作出处理时,听取过当事教师的申辩吗?既然校级层面开展调查了,不妨回溯这一决定做出的过程是否具备程序正义。

对教师的奖惩,体现了学校鼓励什么、反对什么。学校抓教学秩序、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出现教学差错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对救死扶伤的教师也作出机械化的处理,恐怕并不是对教师负责、对教学负责。毕竟,这样发生在身边的现实案例,也是培养学生价值观和人生观的生动教材。

齐鲁晚报:依规处理没错,但要特事特办

俞莉有过错,即“未能及时报告教研室”,上课迟到也违反了相关规定。校规对每个老师而言都是公平的,如果俞莉上课迟到而不受到处理,其他老师不免会有些看法,谁都可以找个类似的理由规避上课迟到受到处理。从这个角度来说,学校依规处理没有做错。不过,从事发原因和结果来看,南方医科大学对俞莉的处理结果,似乎有一些偏重。

从“因救人上课迟到”这个原因来说,学校应该对这种特殊情况,既要有特殊规定,也要以宽容、柔性的态度来对待。当学校调查确认俞莉因救人上课迟到,就不宜再生硬地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多项处分决定了,而是应该因时因事灵活处理,能对其他老师和学生有个交代即可,没必要打出严肃处理的“组合拳”。

开屏新闻:践行生命至上,是最好的医德课

正所谓,事有轻重缓急。救人还是授课,孰轻孰重,这个选择并不难回答。该教师面对紧急情况,并没有考虑太多,仅凭本能和职业准则,就立刻作出了正确选择,虽然违反了“上课守时”的校规,但是情有可原。该教师的行为,真正体现了尊重生命,宁可授课迟到也要先救人。对于她的学生来讲,这恰恰就是一堂生动的“医德课”,应为有如此高尚医德的老师授课,而感到骄傲。

医者,仁心仁术。该教师不仅是在救治病人,也是在身体力行地诠释“生命至上、救死扶伤优先”的价值理念。学校进行处理时岂能拘泥于规定,僵化执行处罚标准。此外,对于该教师为患者着想的行为也应大力表彰,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践行南方医科大学的“博学笃行,尚德济世”的校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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