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发挥震慑惩戒作用,6月14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开第六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远洋资本有限公司等18家在列。据记者统计,自2020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首度发布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以来,六批次公开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数量,合计已达到142家。
本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四项,即“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权”“隐瞒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前五次是由原银保监会发布,本批次对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的公开,系金融监管总局组建后的首次披露。这也传递出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严格股东股权监管的明确信号。
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当前为存续状态对外投资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记者逐一通过天眼查查询后发现,第六批18家被公布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从注册地来看,主要来自江西、浙江、天津、河南、福建、西藏、北京、山东、吉林、广东这10个省份。
从这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当前仍为“存续状态”对外投资的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类型来看,涉及1家城商行、2家农商行、1家民营银行、2家村镇银行、2家寿险、1家金融租赁公司以及2家小贷公司。
记者注意到,当前这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对外投资的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其股权多数已处于“冻结”状态。
从投资比例来看,这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多数持有被投金融机构股权在10%以内。
而从历史投资来看,这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曾投资的金融机构类型还包括消费金融公司。
天眼查显示,这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当前对外投资的金融机构中,有两家较为集中。其中,投资漳浦民生村镇银行的有4家,占比为22.22%;投资信泰人寿保险的有7家,占比为38.89%。
第六批被公布的18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具体名单如下:
六批次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这些行为,应重点被关注
与第五批公布的十项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相比,记者注意到,“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行为”,成为本批次新增之处。
而从整个六批次公示的股东违法违规事项看,“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行为的,均有出现;“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四批次出现;“拒不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的,二批次出现。
此外,违规代持金融机构股份、编制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或违规开展关联交易等行为,在第六批公示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中也比较常见。
在逐一回顾六批次142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对外投资及历史对外投资情况时,记者注意到,以安邦保险及辽阳农商行为例,这类当前已解散清算或破产金融机构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在此前的六批次名单披露中,均赫然在列。
显然,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既是金融监管总局整治股东股权乱象的一次重要行动,也是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传递出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严格股东股权监管的信号。
“任何股东入股银行保险机构,必须端正入股动机,真心实意把银行保险机构搞好,而不能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参与公司治理,而不能非法干预公司经营。谁要触碰法律‘红线’、逾越监管底线,监管部门就一定会不遗余力、一查到底。”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公开表态。
金融监管总局组建成立后,不断加强和改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持续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整治,聚焦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力遏制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乱象。
据悉,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全面强化对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审查,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关联交易等不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维护合法投资者利益,依法保护银行保险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