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持续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不断补齐,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舒适度提升。但也有部分农村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追求整洁过了头,行走在村内听不见鸡叫,池塘里也看不到鸭鹅。不少人感叹:现在的农村环境变好了,但是没有烟火气了。
农村环境得到改善本是一件好事,能跳舞的小广场、配有路灯的硬化道路、不再露天的厕所……都给村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应该看到,有些地方在治理中变了形、走了样。有的为完成环境整治任务,用停发村级养老金等“吓唬”村民;有的为应付领导视察,村庄主干道清理得干净整洁,背街的地方却藏污纳垢;有的因为过度整治,还出现了资金压力和微腐败等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何会在一些地方走偏?部分原因是与上级一些“不接地气”的考核要求有关。有些上级部门不考虑农村实际情况,草率地将大城市标准“框定”农村,落到基层只能造成“不执行,领导批评;执行,老百姓有怨气”的结果。此外,还有一些村镇工作人员对人居环境整治政策理解不到位,搞“闭门造车”,不发动群众参与,部分村民对整改成果“无感”,甚至随意破坏,使得管护成本增高。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需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整治过程中应该看到农村自身的独特性,尊重乡村一直以来延续的生活方式,在维护农村干净整洁的同时保留村民既有的生活习惯。同时也应该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地方采取差异化推进,不能要求所有村庄同一时间达到相同标准。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还需要发动群众,干群合力。农村是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地方,没有人比村民更热爱自己生活的这片土地。帮助村民树立起卫生和环保意识,让村民参与到群策群力中去,不但可以减少阻力,降低管护成本,还可以对一些与群众生活习惯产生偏差的标准和要求及时作出调整。
屋前屋后种瓜种豆,街外街内鸡鸣犬吠,都是守望乡愁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美丽乡村最终是要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改造人居环境,让村民提升幸福感,切不可本末倒置。
基于实际情况对农村进行合理的环境整治,让乡村在“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中实现多方共赢,才能真正守护好我们的田园生活和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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