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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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

      卷首 所列《易》之 义例 ,分为 时  位  德  应  比 及 卦主 数端,亦可谓得卦义之本。 时  位  比  应  卦主 皆须以 德 统之。然编者或许为了讨好皇帝,过于渲染五爻之尊,以至 位 重于 时 。论及 卦主 ,虽然 卦主 之说始于王弼,而由《彖》释《无妄卦》曰: 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 思之,先儒或有此说,而《折中》编纂者将其分为 成卦之主 与 主卦之主 ,并对六十四卦之 卦主 进行了全面分析。《折中》编者之所以特别重视 卦主 ,恐怕主要为了给皇上看,故所言之主,绝大多数为五爻。而有的卦, 成卦之主 与 主卦之主 各不相同。


如于《兑卦》,曰: 《兑》之二阴亦为成卦之主,而不得为主卦之主,主卦之主则二五也。 这样,《兑卦》成卦之主有二爻,主卦之主亦有二爻,一卦即有四个卦主了。若一卦四主二从,其于理于义皆不妥。故有的卦,数爻并主,益增其繁,不合 易简之善配至德 之旨。


    《折中》于《周易》经文的解释,首录《本义》,次列《程传》。然后是 集说 与 附录 。( 附录 较少)再后是 案语 ,此为编修者所加,多有精彩之笔。最后是 总论 ,但并非每卦之后皆有 总论 。《本义》、《程传》此处我们即无需介绍了。 集说 广采各家之说,其引《朱子语类》自不必说,引汉晋诸儒,以王弼之说为多。而作为汉《易》代表的虞翻,相比之下引用较少。且即或引用亦不取其月体纳甲之说。如注《坤》之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 等,绝不取虞氏月体纳甲说。只偶取其卦变说。案《集说》多取有新义者,如释《井》卦九三爻之 为我心恻 ,取蔡清之说: 我,指旁人,所谓行恻也,非谓九三自恻也 。




     应特别指出的是,康熙帝在《折中》中最为推崇朱熹,故在 凡例 中定调说: 案《易》学当以朱子为主,故列《本义》于先 。而李光地虽 奉旨 纂修《周易折中》,但其学术观点,却与朱熹并不完全相同,他将与朱熹观点不同的《易》解,多收入 集说 之中。如释《彖上传》: 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 时,《集说》引王宗传曰: 或曰,《易》家以《随》自《否》来,《蛊》自《泰》来,其义如何?曰,非也。乾坤重而为《泰》《否》,故《随》《蛊》无自《泰》《否》而来之理。世儒惑于卦变,殊不知八卦成列,因而重之,而内外上下往来之义,已备乎其中。自八卦既重之后,又乌有所谓内外上下往来之义乎! 此说亦表达了李光地本人的学术观点,因此,他在 案 语中说: 王氏说最足以破卦变之支离,得易象之本旨。 



    我们知道,朱熹主 卦变 之说,故在《本义》中列有 卦变图 ,图中三阴三阳之《随》《蛊》二卦,自《泰》《否》而来。李光地在此借引他人之文称朱熹为 世儒 ,并敢批评朱熹 卦变 之说为 支离 ,这在当时实为难得。当然,这种批评是否正确,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纂修者认为 先天图 早已有之,故在释《系辞》: 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 时, 集说 引吴澄曰: 羲皇卦图左起震而次以离,‘鼓之以雷霆’也,右起巽而次以坎,‘润之以风雨’也,风而雨,故通言‘润’。离为日,坎为月,艮山在西北严凝之方为寒,兑泽在东南温热之方为暑。左离次以兑者,日之运行而为暑也,右坎次以艮者,月之运行而为寒也。 


     在释《说卦》;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烜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时, 集说 引项安世曰: ‘自天地定位’至‘八卦相错’,言先天之顺象也,自‘雷以动之’至‘坤以藏之’官先天之逆象也。 项氏此说,极有创见。观乎马王堆帛本八卦之序,正合 逆象 之序也。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挠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熯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集说 在释这段文字时,又引胡炳文之说,以为《说卦》中 天地定位……是故《易》逆数也 。及 雷以动之……坤以藏之 此两段文字是言先天之卦,而 帝出乎震,齐乎巽……故曰成言乎艮 是言 后天 八卦,而此处一段文字则是由 后天 而推 先天 ,他说: 去乾坤而专言六子,以见‘神’之所为,官‘神’则乾坤在其中矣! 所论皆能发前人所未发,对后人考察 先天 方位,的确大有助益。 




    纂修者在释《序卦》、《杂卦》时,全引 集说 以释之,不是按照先列《本义》次及《程传》的固定格式,原因是 集说 引《朱子语类》: 问《序卦》或以为非圣人之书,信乎? 朱熹以为, 先儒以为非圣人之蕴,某以为非圣人之精则可。   集说 释《杂卦》于篇首,引《朱子语类》曰; 三画之卦只是六卦。即六画之卦,以正卦八加反卦二十有八,为三十有六,六六三十六也。邵子谓之暗卦。小成之卦八,即大成之卦六十四、八八六十四也。三十六与六十四同。  




      释 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   集说 引钱志立曰: 损、益、否、泰,为盛衰反复之介。《易》所最重者也,《杂卦》于它卦分举。而损、益、否、泰则合举之,以明盛衰之无常,反复之甚速也。《周易》自乾、坤至泰、否十二卦,自咸、恒至损、益十二卦。除乾、坤外,(杂卦)自比、师至损、益十卦,自咸、恒至泰、否十卦。 释 井通而困相遇也 一句时, 集说 又引项安世曰: 自乾、坤至此三十卦,正与上经之数相当,而下经亦以咸、恒为始,以此见卦虽以‘杂’名,而乾、坤、咸、恒上下经之首,则未尝杂也。  钱氏、项式之说,皆可谓独具意见。 


       释 大过,颠也。垢,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集说 引胡炳文曰: 《本义》谓自大过以下,或疑错简。以韵协之,又似非误。愚窃以为‘杂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备’此盖指中四爻互体而言也。‘先天图’之左,互复、颐、既济、家人、归妹、睽、夬、乾八卦,右互垢、大过、未济、解、渐、蹇、剥、坤八卦,此则于右取垢、大过、未济、渐四卦,于左取颐、既济、归妹、夬四卦,各举其半,可兼其余矣!始于乾,终于夬,夬之一阴,决尽则为乾也。  




    《折中》纂修者在此不仅引胡炳文之说与朱熹错筒说商榷,更以 此盖指中四爻互体而言也。 以互体说,在 先天图 之左右各互八卦,而 各举其半,可兼其余 以此论证大过、垢、渐、颐、既济、归妹、未济、夬八卦之所本。撰修者在此公然引互体之说以解经,显然与 凡例 之 惟王弼孤行,为其能破互卦、纳甲、飞伏之陋 的 圣裁 相悖。


     释《彖下传》: 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本义》曰: ‘之’字疑衍,或是渐字。 纂修者于 集说 引毛璞曰:  《易》中未有一义明两卦者,晋,进也。渐亦进何也?渐非进,以渐而进耳!  纂修者在 案 语中进一步解释说: 曰渐之进也,以别于晋之进,升之进也。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皇帝虽已在 凡例 中为《折中》一书的学术观点定下基调,但纂修者还是以 集说 的形式,在书中反映出与之不同的学术观点。(当然,这里面也包含着撰修者的学术倾向)此点,康熙帝恐怕亦会见到,然而并不计较,由此亦可想见其作为一代明君的学术胸怀与宽宏气度! 


    集说 之后是 附录 , 附录 亦引先儒之说或辅助程朱之说,或商榷程朱之义,然 附录 为数较少,并非每卦皆有。如 附录 释 大衍之数五十……故再扐而后挂 ,一段曰: 郭氏忠孝曰,奇者,所挂之一也,扐者,左右两揲之余也……自唐初以来,以奇为扐,故揲法多误,至横渠先生而后,奇扐复分。   《系辞》言‘归奇于扐’,则‘奇’与‘扐’为二事也。又言‘再扐而后挂’则扐与奇亦二事也,由是知《正义》误以奇为扐,又误以左右手揲为 再扐 。 《系辞》以两扐一挂为三变而成一爻,是有三岁一闰之象,《正义》以每一揲左右两手之余即为‘再扐’,是一变之中,再扐一挂皆具,则一岁一闰之象也。凡揲蓍第一变必挂一者,谓不挂一则无变。所余皆得五也,惟挂一则所余非五则九,故能变。第二第三揲虽不挂,亦有四八之变,盖不必挂也。故圣人必再扐后挂者以此。  




     纂修者在此段 附录 后的 案 语中补充说: 郭雍本其先人郭忠孝之说以为蓍说,引张子之言为据,朱子与之往复辩论,今附录于后,以备参考。  


   就有关揲法的不同观点, 附录 引 朱子与之往复辩论 的郭氏说,并在《案》语中说: 张郭之意,是以挂象闰也,今折其中,则掛扐皆当以象闰。 因为 以天道论之,气盈朔虚,必并为一法。以筮仪论之,挂与扐必并在一处,以经文考之,曰‘归奇于扐’,又曰‘再扐后挂’则象闰者当并掛与扐明矣! 撰修者这种以不同学术观点折中、商榷朱熹之说的做法是极为可贵的。故 附录 在《折中》中虽不多见,然确能辅翼程朱之说,其义不可忽视。



   今天,我们在介绍与评价《折中》一书时,尤应引起注意与重视的,当推撰修者在每段经传文之后所加的 案 语,今天看来,此 案 语估计大部分为李光地所加,或至少代表着他本人的学术思想, 案 语中多有极富创见的精彩之笔,亦有沉浮宦海多年后的抒其胸臆之语。我们知道,李光地早年仕途并不顺利,故于《屯》之上六: 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下 案 曰: 卦者,时也,爻者,位也。此圣经之明文,而历代诸儒所据以为说者,不可易也。然沿袭之久,每局于见之拘,遂流为说之误,何则?其所目为时者,一时也。其所指为位者,一时之位也……盖《易》卦之所谓时者,人人有之,如屯则士有士之屯,穷居未达者是也;君臣有君臣之屯,志未就功未成者是也;甚而庶民商贾之贱,其不逢年而钝于市者,皆屯也。 


    据《清史稿•李光地传》介绍: 光地被上遇,同列多忌之者,凡所称荐多见排挤 。估计李光地有感于此,于《同人》卦九五爻 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下 案 之曰: 居尊位而欲下交,居下位而欲获上,其中必多忌害间隔之者。故此爻之‘号咷’,《鼎》九二之‘我仇有疾’,亦论其理如此尔! 于《坤》卦卦辞后 案 曰: 己无私焉,又何朋类之足云,故必‘丧朋’而后‘得主’也,为人臣者,而知此义,则引类相先,不为阿党,睽孤特立,不为崖异,故《易》卦之爻有曰‘朋盍簪’者,有曰‘朋至’者,有曰‘以其汇’、‘以其邻’者,皆‘得朋’之义也。有曰‘朋亡’者,有曰‘涣群’者,有曰‘绝类上’者,皆‘丧朋’之义也。斯义也,质之文王卦图,孔子《彖传》而皆合。 再如释困卦卦辞: 有言不信 曰: 困者,君子道屈之时也,屈则不伸矣!‘有言不信’,‘信’字疑当作伸字解。盖有言而动见沮抑。乃是困厄之极,不特人疑之而不信也。夬卦‘闻言不信’,己不信人之言也,而夫子以‘聪不明’解之,以‘信’字对‘聪’字,则‘信’字当为疑信之信。此卦‘有言不信’,人不行己之言也,而夫子以‘尚口乃穷’解之,以‘信’字对‘穷’字,则‘信’字当为屈伸之伸。  


     案 语于《周易》经义多有创见。如于《坤》六二爻 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 案 语能以几何学之点、线、面、体理论释之,说 乾为圜则坤为方,方者坤之德,与圜为对者也。故曰‘至静而德方’。若直,则乾德也,故曰‘夫乾其动也直’。大亦乾德也,故曰‘大哉乾元’。今六二得坤德之纯,方固其质也,而始曰‘直’、终曰‘大’者,盖凡方之物,其始必以‘直’为根,其终乃以‘大’为极,故数学有所谓线面体者。非线之直,不能成面之方;因面之方而积之,则能成体之大矣。坤惟以乾之德为德,故因直以成方,因方以成大,顺天理之自然,而无所增加造设于其间,故曰‘不习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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