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贷180万!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调整

最高可贷180万!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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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

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50万元调整为180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44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精神,更好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减轻购房资金压力,结合省直单位实际,决定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首套或二套住房、夫妻双方缴存或单方缴存不影响最高贷款额度;二套房具体贷款金额不与家庭缴存余额挂钩。

二、提高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50万元调整为180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三、推出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44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四、维持租房提取额度高标准。按照2023年发布的提取政策,承租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提取住房公积金。在郑州市无自住住房承租其他住房的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家庭为单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提取最高额度保持每月3000元、每年36000元不变。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7日起执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及已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继续执行原有规定。

2024年6月13日

《关于调整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背景和意义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促进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优势,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门槛,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突出对高层次人才及多子女家庭的购房政策支持,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决定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和贷款政策,以满足省直单位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二、本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解读。本次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支持力度很大,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已经从原来的100万元提升到了120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原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现提升为100万元。无论是购买首套还是二套住房,无论是夫妻双方共同缴存还是单方缴存,这些因素都不会影响此次调整后的最高贷款额度。即使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也不影响购房的贷款额度。

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解读。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省直资金中心2021年发布《关于省直单位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的“在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直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医院、科研机构、中央驻郑单位及省属企业自2017年11月21日以来培养和引进的,经相关部门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认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其他同类人才。”

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50万元调整为180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不变。

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职工购房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政策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二孩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多子女家庭办理贷款业务的,除提供正常贷款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户口簿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等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多子女家庭在郑州市区内购买住房,最高贷款限额在原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即144万元。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在原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即120万。

“在郑州市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是指在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购买的自住住房。

“在郑州市郊县购买自住住房”是指在郑州市下辖的上街区、航空港区、中牟县、巩义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购买的自住住房。

租房提取政策解读。租房提取政策支持力度不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两种情况:

一是承租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以家庭为单位在郑州市无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承租其他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最高限额3000元,提取最高额度每年36000元。在不超过家庭最高提取限额的前提下,租房家庭可根据需要,每年一次或分次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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