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广西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处理情况

官方通报广西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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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龙州县政府网站6月8日消息,崇左市、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联合调查组6月7日发布《关于对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的通报》:

龙州县“5·31”房屋倒塌事故发生后,崇左市委、市政府,龙州县委、县政府及时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经联合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因第一层商铺承租人违法违规拆除承重墙导致建筑物倒塌的安全责任事故。

经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如下处理:

一、公安机关开展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凌某赞、朱某强、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调查发现,龙州县委、县政府及相关人员在既有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等专项行动中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走过场,存在失职失责行为。

对此,联合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责令龙州县委、县政府向崇左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令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住建局、县教育局、龙州镇政府向龙州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其中,对龙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金宝进行批评教育;

对龙州县副县长莫琪海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对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姚新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对广西龙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州县城市投资公司总经理岑宏勇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对龙州县住建局副局长阮涛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对其他9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下一步,崇左市、龙州县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今年5月31日11时56分,广西龙州县龙州镇白沙街一房屋发生倒塌,共导致4人被困。截至15时55分,被困人员已全部救出送往医院救治。截至5月31日19时,2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身亡,2人正在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事发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自治区主席蓝天立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刘宁要求:迅速搜救,确保人员安全。要举一反三,消除安全隐患。蓝天立要求:请崇左市迅速组织救援,查明被困人员,全力组织搜救和抢救。请应急厅派救援力量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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