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

金融监管总局: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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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普惠保险是我国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围绕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广泛覆盖、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未来5年,高质量的普惠保险发展体系基本建成。而这也成为我国普惠保险发展的目标。

关于保险公司将如何完善普惠保险管理机制,据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要求保险公司要建立普惠保险发展领导体制,董事会和管理层要定期听取普惠保险发展情况,加强普惠保险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保险公司要明确普惠保险业务牵头部门,建立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

“保险公司要将开展普惠保险、履行社会责任纳入经营绩效考核,大型保险公司普惠保险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5%。”该位负责人指出。

而从当前普惠保险发展的重点领域来看,被该位负责人首先提及的就包括,加大对老年人等群体的保障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关于养老,明确提出“创新发展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同时,“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支持保险公司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

金融监管总局表态,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普惠保险发展环境,夯实普惠保险数据基础,深入开展普惠保险教育和普惠保险发展规律研究;加强普惠保险业务监管,完善普惠保险统计指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普惠保险监管,推动普惠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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