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33个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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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首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33个,同时印发《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明确了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的重点环节、风险点、管控措施及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

首批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适用于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饮料、畜禽水产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等普通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销售等食品生产经营业态。

《通知》明确了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的重点环节、风险点、管控措施及频次、责任人员等内容,通过指导企业精准识别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实现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全面提升全产业链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发布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为食品企业精准防控风险提供了参考和指南,企业可以结合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查找确认风险点,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合理确定管控频次,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把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融入现有管理制度、嵌入日常管理,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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