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民主党铁盘,为何倒向了特朗普?
关键词:红脖子、锈带、农民工
2016年11月10日,也就是特朗普竞选美国总统成功的第二天,《乡下人的悲歌》这本书突然冲上美国亚马逊图书销售总榜第一名。当时,很多美国人还在一脸蒙圈——这个举止粗鲁、品行不端、言语夸张、谎言连篇、丑闻缠身的房地产大亨,居然真的胜选了?到底是谁把他送进了白宫?而媒体趁势宣传:读完这本《乡下人的悲观》,你自然就知道了答案。连比尔·盖茨都说:“《乡下人的悲歌》是一本伟大的著作,它所讨论的重要社会议题,远远超过了作者本人撰写这本书时的想象。”
四年之后的2020年11月,正当特朗普和拜登处于总统竞选最后的对决阶段,由《乡下人的悲歌》改编的同名电影在美国上映。影片由拍摄过《美丽心灵》和《达芬奇密码》的大牌导演朗·霍华德执导,一上映就引发强烈关注,而这本原著也再次登上亚马逊畅销榜,成了同类著作中的现象级爆款。这也是我把这本书纳入书单的原因。
其实,特朗普的胜选秘密很简单:他发现了“另外一个美国”:43%的美国选民是没有上过大学的白人,其中一个典型群体,就是生活在“锈带”的白人工人阶级。
所谓“锈带”,就是美国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位于美国东北部的五大湖区,包括匹兹堡、底特律、克利夫兰、芝加哥等著名工业城市。然而从1970年代末开始,美国制造业逐渐空心化,工厂倒闭的倒闭,迁移的迁移,这些重工业城市迅速衰败,社区凋敝,工厂机器生满铁锈,因此被称为“锈带”。
在2016年的总统大选中,正是那些位于“锈带”的关键摇摆州,比如宾夕法尼亚州和威斯康辛州,他们的临阵倒戈,把特朗普送进了白宫。
在民主党的“进步人士”看来,这些支持特朗普的红脖子们不可理喻。他们曾经非常支持“工人阶级的政党”——民主党,现在却倒向了偏向超级富豪的政党——共和党;他们相比精英群体健康状态更差、人均寿命更短,却反对奥巴马医保方案;他们自己也是“后排美国人”,却歧视比他们更弱势的少数族裔。此外,他们还情绪狂躁、易受煽动、人人持枪。
总之,这群生活在“锈带”的白人工人阶级,他们从曾经的社会中流砥柱,变成了冥顽不化、逆历史潮流的“反动者”。这到底是为什么?民主党的“进步人士”把这个谜题称为“大悖论”。
对于这个“大悖论”,特朗普的“首席师爷”斯蒂芬·班农是这么说的:“特朗普革命的社会基础,是美国的劳动阶层和底层人民的生活在过去几十年的倒退。我们现在看到发生在美国工业区域发生的是文化的坍塌,社区的解体。随着好工作机会的失去,造成的是作为家庭支柱的人只能找到不足以养活家庭的工作,这样的危机是美国最大的危机之一。你们可能也听到了阿片危机,那也是美国最大的一个危机。”
在前面解读的《美国底层》这本书中,我们已经详细聊过了美国的阿片危机,这本《乡下人的悲歌》,我们就来重点聊一聊美国的工作危机。此外,这两本书还有几个明显的不同,对照起来看会很有意思。
第一个不同是,《美国底层》的主要观察对象是生活在美国大城市贫民窟的穷人,以黑人、拉美裔等少数族裔为主。而《乡下人的悲歌》则是把镜头对准了生活在“锈带”的工人阶级群体,以白人为主,也是支持特朗普的“红脖子”的典型人群。有调查显示,黑人和拉美裔移民在经济上的贫困程度要更严重,但红脖子们在精神上更孤独、更悲观、更愤世嫉俗,他们是美国最悲观绝望的群体。
第二个不同是,《美国底层》的作者阿纳德本身出生于精英阶层,他是以“外来人”视角去观察后排美国,以同情和理解为主;而《乡下人的悲歌》作者J.D.万斯,本身就出生于“锈带”的白人工人阶级家庭,作为“内部人”,他对这个群体的遭遇有切肤之痛,而情感上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事实上,万斯差一点就被他的原生家庭毁了,成为一个绝望的底层美国人。幸好,凭着强大的求生欲和一点点运气,万斯实现了奇迹般的逆袭——他考上了俄亥俄州立大学,成为家族上下三代里唯一的大学生,后来又进入美国顶尖学府耶鲁大学法学院深造,毕业后成为一名硅谷投资人。如果万斯没有从“后排美国”挤进“前排美国”,那么我们就不可能读到他这本回忆录,锈带工人阶级依然是“沉默的大多数”。
那么,万斯成长于什么样的环境呢?要理解他这一代人的命运,还得从更早的家族史说起。万斯的外祖父母是1930年代人,出生在阿巴拉契亚山区的农村,他们是家族里第一代进城打工的“农民工”。
二战后,欧洲被打成一片废墟,而美国制造业快速崛起,需要吸收大量劳动力。就像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工厂到内地大量招工一样,当时美国很多钢铁厂都到阿巴拉契亚山区招募工人,并且特别鼓励他们拖家带口、举家搬迁到新兴的工业城镇。这引发了一股移民潮——在整个1950年代,有上百万的阿拉巴契亚山区农民迁徙到美国五大湖区的工业城市,开始新的生活。
万斯的外祖父母就成为其中一员。外祖父被招募为阿姆科钢铁公司的工人,那是美国的大型钢铁公司之一,坐落于俄亥俄州的米德尔敦市。在1950年代,在美国迈阿密河流域有着“工业四巨头”的说法,分别是辛辛那提的宝洁、汉密尔顿的冠军纸业、代顿的美国国立现金出纳机公司,以及米德尔敦的阿姆科。这些公司雇用了成千上万的像万斯外祖父一样的人——他们来自山区,没接受过什么正规教育,但却能领到优厚的薪水。
在米德尔敦,外祖父母如愿以偿地过上了让老家人羡慕的中产阶级生活——他们住着有两层楼的独栋住宅,200平米,四间卧室,还有现代化的排水系统。他们有不止一辆汽车,孩子们入读现代化的学校。可以说,他们这代人作为第一代“农民工”,成功实现了身份转变,从山区农民跃升为美国中产阶级,他们实现了自己的“美国梦”。
外祖父母理所当然地对孩子们寄予厚望——认为孩子们应该在他们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向上流动——去读大学,摆脱蓝领身份,成为美国大城市里受人尊敬的精英阶层的一员。外祖父告诉他的大儿子,如果他连高中都没有毕业就找一份全职工作的话,挣到的钱就像毒品一样——会让你短期内感觉良好,但会阻止你去做应该做的事情。“你们这一代人将来得靠自己的脑子吃饭,而不是靠双手。就算哪天真到阿姆科来工作,那也只能是当一名工程师,而不是焊接车间的一名工人。”
然而,后来的事情并没有朝外祖父母希望的方向发展,母亲这一代人没能完成继续向上流动的使命。老大并没有考上大学,只获得了夜校文凭;老三16岁染上毒品,从高中退学,然后草草结婚;家里的老二,也就是万斯的母亲,本来是三兄妹里最有希望上大学的人,结果18岁时怀孕结婚,19岁时生下第一个孩子,随后离婚。
后来,万斯的母亲又结了5次婚,万斯是她和第二任丈夫的孩子。他刚刚学会走路的时候,父母就离了婚。之后,他的母亲一直处于“恋爱-分手”“结婚-离婚”的循环中,频率高的时候,每隔几个月就会换一个伴侣。一个又一个的“临时爸爸”,像走马灯一样从万斯的生活中闪过。万斯对自己的亲身父亲印象不深,也很少得到母亲的关爱。
事实上,他的母亲脾气暴躁,喜怒无常,经常打骂孩子。有一次,因为一点小事,她在路上把车飙到飞快,扬言要和车里的万斯同归于尽。万斯吓得魂飞魄散,在车停下后,赶紧逃出了车子,母亲在后面疯狂地追赶。最后有人帮忙报警,母亲才被警察带走,她被指控为使用家庭暴力。但为了不让母亲蹲监狱,也为了让自己不被其他人收养,万斯并没有指认母亲的罪行,而是对警察说了谎。
但是命运并没有就此放过万斯。万斯的母亲状况越来越严重,一开始是酗酒,后来染上毒瘾无法自拔。他母亲本来有一份护士的工作,结果因为工作期间毒瘾发作而被辞退。丢了工作,万斯的母亲越来越歇斯底里。万斯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差,已经变成一个问题少年。如果事情继续发展下去,他可能会像他的很多同伴一样早早地辍学,乃至染上毒瘾,走上犯罪道路。幸运的是,万斯的外祖父母,给予了他及时的照顾和情感支撑,让他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扭转了自己的人生命运。
所以,在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谨以此书献给阿嬷和阿公,这两位乡下人是一直保护着我的‘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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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人的悲歌》这本书跟着Vance被提名而火了🔥
不是阿拉巴是阿巴拉契亚
主播如果再舒缓一点儿再有节奏地读,听起来能舒服很多
AI小助理 回复 @巨蟹S: 嘿嘿~小助理这就把耳朵小朋友的建议转达给主播,让她读书的时候多加入一些节奏感,增加情绪的起伏,提升收听体验哦。
zcszhchsh,普通话再练下,听得难受,放弃!
我害怕美国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
两本书的作者都是搞金融的
看着我。气饿g~
知己知彼
熟悉的声音,得到社畜
red neck 红脖子人,乡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