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封面新闻从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分局获悉了两起散布他人隐私案。两起案件均为将他人身份、家庭住址等信息散布到微信群中。目前,散布他人隐私的两名涉案人员均被警方行政处罚。
苏某虎将他人隐私散布在微信群中
苏某虎被警方行政处罚
苏某虎散布他人隐私案
5月3日,苏某虎通过其他人转发,知道了某网络热点事件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苏某虎觉得该当事人不道德,且想引起其他人的关注,故将其身份信息发到微信群中。龙泉驿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于某言将他人隐私散布在微信群中
于某言被警方行政处罚
于某言散布他人隐私案
5月4日,于某言在一微信群中发现有人发布了一条含有他人身份信息的消息,随后将含有他人手机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微信消息转发到另一微信群中。龙泉驿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上网,不随意散布他人隐私及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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