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建立重点职业人群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

国家发改委:建立重点职业人群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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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日前发布,从五方面提出17项措施,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计划提出,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推动省级信用立法全覆盖。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的权限和程序,依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动解决重复赋码、一码多赋等重错码问题。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更新代码库。

加快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原则上一个省份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级、县级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整合后的平台应当具有唯一名称、唯一运营主体。

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围绕企业登记、司法、税务、海关、金融、知识产权等重要领域,健全落地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记录。

推动信用便民惠企。鼓励地方探索依托“信用分”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应用,推动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全面推广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围绕公务员、律师、家政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探索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重点职业人群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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