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排不文明养犬行为首位,出现这些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遛狗不牵绳排不文明养犬行为首位,出现这些情况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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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蓉城犬管”了解到:截至目前,通过“蓉城犬管”微信公众号办理犬证的数量已达62万。

据统计,2023年以来公众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投诉来看,“遛狗不牵绳”占不文明养犬行为的58%,“不清理犬只排泄物”占不文明养犬行为的25%,“犬吠扰民”占不文明养犬行为的12%,“限养区内饲养禁养犬”占不文明养犬行为的4%,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占1%。

其中,“遛狗不牵绳”占比最高,是成都市民反映的重点,而多数“遛狗不牵绳”犬主给出的解释为:“我的狗不咬人” “我的狗很乖的”……不过,一次惊吓也可能造成突发意外情况的发生,犬只的自由也应当是有约束的。

“遛狗不牵绳”,可能会造成犬只狂奔走丢、与过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等多种情况。

那么,遛狗不牵绳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此条明确了未对动物采取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便可以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也只是“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而不是“免除”责任,因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依然要承担一定侵权责任。

牵引绳是狗狗的生命绳,既是对犬只的保护,也是对犬主自身的保护,也是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疫病传播的重要条件,同时,成都市各级公安部门、城管部门将持续开展遛狗不牵绳治理工作,希望各位犬主携犬外出都牵引犬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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