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包铜”骗走253亿?武汉金凰诈骗案,细节曝光

“金包铜”骗走253亿?武汉金凰诈骗案,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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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渤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贾志宏等18名被告人合同诈骗、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依法公开宣判。

对被告人,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实控人贾志宏以合同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二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财产刑,对被告单位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渤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判处相应罚金。

当日,武汉市中院短短两段话为这起令人咋舌的诈骗案暂时画上了句号,但武汉市中院并未对案件细节部分进行披露。

近日,记者采访了参加过两次庭审的相关人士,其根据公诉机关起诉书、现场辩论等情况,还原了武汉金凰诈骗案的部分系列。

庭审信息显示,截至2020年6月,武汉金凰在库假黄金共计105.77吨,通过假黄金质押担保等方案,先后骗取恒丰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等15家金融机构或单位财务共计253.45亿元,其中骗取金融机构贷款247.55亿元,截至2020年6月,共计146.28亿未归还,其中金融机构损失141.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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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假原料刻上黄金交易所编号

武汉金凰用假黄金质押担保,首先就要有假黄金。

庭审信息显示,在贾志宏、黄毅、王俊、胡乔授意下,武汉金凰销售部经理钱磊负责采购、定制假黄金。

据一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武汉金凰的假黄金是从深圳采购的,就是表面有金,里面为铜,一般的质谱仪是检测不出的,如果要检测,只能每块从中间切开,所以检测成本很高,而且不可能每块去检测,这就给造假提供了很大空间,在国内每隔几年就会发生这样的假黄金质押案。像武汉金凰去深圳采购假黄金的人都能吃1000多万元的回扣,你想想这里有多大的利润会让人去冒险”。

庭审信息显示,钱磊在2015年至2019年间,利用负责采购假黄金的职务之便,采取虚增价格方式,多次骗取武汉金凰资金1400余万,案发后,退出违法所得800万元,钱磊因此被告职务侵占。

在钱磊采购假黄金后,武汉金凰投资部经理徐正权向钱磊及财务人员提供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原料样式及编号,用于刻印在假黄金表面以及制作虚假黄金出库单。

武汉金凰还是买了不少真黄金,庭审信息显示,其诈骗的资金里有27.73亿元转给了上海黄金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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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包:送检时用真金替换假金

在假黄金入库后,武汉金凰车间收发部主管翟凤群负责真假黄金配重、收发。武汉金凰车间厂长张儒松、倒模部主管宋高峰在黄金抽检熔炼环节进行真假黄金掉包。

“张儒松负责现场假黄金监测和掉包,现场质押黄金的熔炼监测摄像,其与宋高峰、翟凤群、唐洁组成黄金检测团队,完成质押假黄金的送检检测,质押假黄金氛围两种方式调包。

之后再由武汉金凰财务部结算员唐某负责假黄金保管及登记,在黄金光谱检测环节调整光谱检测仪出具虚假报告。

此外,保险公司也在造假环节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

武汉金凰质押黄金骗取贷款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其采用“黄金+保单模式”。

在操作流程上,武汉金凰将质押黄金存放在银行保管箱内,但保管箱的钥匙和密码由信托机构来掌握,因此武汉金凰提出所有黄金质押物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这才有了保险公司对质押黄金的重量、质量进行承保的方法。

庭审信息显示,保险人员施伟负责促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湖北分公司在保险单中增设对质押黄金质量、重量进行承保的特别条款,并现场指挥黄金质押,从中获取保险佣金共计2800万元。

而人保方面人员则直接参与其中。原中国人保武汉市东西湖支公司总经理邹大春明知武汉金凰用假黄金质押担保,仍同意继续为该单位办理附有特别条款的财产险承保手续,促使其顺利骗取贷款。

庭上介绍称,邹大春为保险中介人员施伟印制人保武汉市东西湖公司的名片,并安排东西湖公司人员组成金凰业务团队听从施伟安排进行相关工作。

庭审信息显示,武汉金凰质押在银行保险库的假黄金共计105.77521吨,经鉴定,均为铜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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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金融机构被骗

恒丰银行放贷超65亿元

庭审信息还显示,截至2020年6月8日,通过假黄金质押担保等方案,先后骗取恒丰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等15家金融机构或单位共计253.45亿元,其中骗取金融机构贷款247.55亿元。

此外,经审计,被告单位武汉金凰等骗取资金的主要用途或去向如下: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174.62亿元,支付保险费、黄金租赁费等其他支出3.22亿元,支付咨询费、顾问费及安排费0.92亿元,贾志宏等个人账户取现及消费0.18亿元,支付股权投资款36.89亿元,转上海黄金交易所27.23亿元,向非关联方转款3.43亿元,支付信托保障基金0.88亿元,支付信托收益权转让款3.78亿元,经转款后流入金凰珠宝及贾志宏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和个人账户用于经营费用等支出0.76亿元。

截至2020年6月8日,共计146.2889亿元未归还,其中造成金融机构损失共计141.4765亿元。

庭审信息表明,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了武汉金凰及贾志宏等人对16家金融机构或公司采取以假黄金质押担保等方法,先后骗取恒丰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等共计财务253.45亿元,其中骗取金融机构贷款247.55亿元的事实。

记者统计了15家金融机构被诈骗的情况:

上述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武汉金凰诈骗最多的是恒丰银行,本来恒丰银行授信给武汉金凰80亿元,最终放贷65亿多,其中还给了银行一个负责人打了3000万元,但恒丰银行也是抽身比较早的,在新领导上来后开始催收”。

庭审信息显示,2016年至2017年,恒丰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副行长张淑云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武汉金凰获得贷款69.6亿元。2016年初,张淑云以炒股为名向贾志宏索要3000万元,后贾志宏被捕后,张淑云在2020年11月将3000万退还给了贾志宏。张淑云在该案中以受贿罪被起诉。

同样因受贿罪被起诉的还有北方信托上海业务部业务总监胡志军,其被控收受贿赂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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