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刘超颖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已经13年。
无论是对于涉罪未成年人,还是未成年受害者,刘超颖都习惯在审判之外,多走一步。她说,工作不应止步于司法程序的结束,在理性客观的审判之外,司法机关应该看到孩子们更深的困境和需求,听到他们内心的呼救。
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担负起了重要责任。要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选择适用最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和感化挽救措施,以最大努力争取最佳效果,并且应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13年来,刘超颖帮扶过100多位未成年人。她和他们的联结从案内到案外,有的持续了很多年,成为了这些未成年人的“知心人”和“领路者”。
以下是刘超颖的自述:
“因为我饿”,流浪少年靠盗窃养活自己
“因为我饿。”2017年,第一次见面,16岁的丁丁这样对我说他的犯罪动机。
眼前这个看上去怯懦的孩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200多次,被行政处罚4次,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次。高发的犯罪行为竟只是为了解决温饱问题吗?我不禁对他的经历充满了好奇。
2016年11月,已满16岁的丁丁到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因多次盗窃,无力赔偿被害人,不符合不起诉条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9个月。丁丁的同龄人大部分或在校园里学习知识,或在家庭中享受温情,这个少年走在人生的交叉路口,但显然,他的前途被迷雾笼罩。
在办案过程中,我了解到丁丁父母在他3岁的时候离异,此后他就一直跟着奶奶生活,孩子印象里没有母亲的身影,还经常受到与奶奶同住的二叔殴打。丁丁6岁上学,10岁时被送回与父亲一起生活,此间也经常受到父亲的殴打,直至2013年,13岁的他被父亲赶出家门,开始流浪。由于没有身份证,也没到用工年龄,他没法打工养活自己,就以盗窃为生。了解了这些,我才明白第一次见他时他说的“饿”是为什么。
2017年3月,丁丁就要出狱了,可是出来以后他又能去哪里?能干些什么呢?我担心丁丁还得重复之前漂泊流浪的生活,也怕他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从他的经历看,多次盗窃与家庭对其常年实施暴力以及监护不到位有很大关系。丁丁服刑期满后司法程序上他和我们已经没什么关系了,我还是决定要帮这个孩子走上正途。
经过和同事商量,我们决定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帮助丁丁办理身份证件,二是帮丁丁找一份合适的工作,三是联系到丁丁的家人,让他也能体会到亲人的温暖。
第一步办理身份证件时就遇到了困难。户籍在内蒙古的丁丁不能向警察证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离家出走后,父亲就因病在海拉尔去世,居无定所的丁丁无人认识,证明“自己是自己”成为了难题。我在了解情况后,根据此前法院判决中的内容,在北京警方协助下开具了身份证明,并与丁丁曾因盗窃被内蒙古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时拍摄的照片记录比对,证实为同一人。不到一周的时间,丁丁就在老家拿到了自己的身份证与户口本。
其次,我希望能给丁丁找到一份工作,好让丁丁在出狱后自食其力。我先通过某街道办事处给丁丁联系好一家爱心企业,但就在丁丁出狱前几天,企业反悔,他们有自己的顾虑。后来我又多方辗转找到一个位于顺义的蔬菜配送基地,老板老李是个热心肠,听了丁丁的经历他一口答应下来。他很真诚地告诉我,自己尚未成年时有过和丁丁相仿的经历,他愿意给丁丁一个安身落脚处。就这样,丁丁出狱后来到了老李家,有了一间独立卧室,有人关照,也有了一份配送搬运蔬菜的工作。
最后,我们要帮助丁丁联系亲人。由于离家多年,很多亲戚的联系方式他已经不记得,我们多方寻找联系到了丁丁的姑姑,但她表示不愿意再见这个孩子,也不愿意让丁丁奶奶见孩子。见工作难做,我们又让丁丁关注亲人的微信和QQ号,后来丁丁在QQ上偶然联系到大伯。这个过程很曲折,但我们还是想尽力给丁丁争取,毕竟他们是丁丁在世上仅有的亲人,即便日常不生活在一起,也能让丁丁有些牵挂。好在一家人终究骨肉相连,他们同意相认,丁丁没有回内蒙古生活,但他知道那里还有家。
慢慢地丁丁也有了变化,过去都是我主动联系他,或是我从老李那儿侧面打听,了解他近况。后来他经常和我联系,在老李的基地里干活也变得主动。丁丁也不再羞于表达情感,他说检察官们在寒冬腊月里给监狱里的他送去棉裤,在他出狱后帮他办身份证、找工作、找家人,每隔几周就去顺义探望他,老李待他像亲人一样,这些他都记在了心里。
在蔬菜基地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已经成年的丁丁想去深圳打工,于是离开了北京。2019年他在深圳进入一家连锁酒店工作,现在,他凭自己的努力已经做到了这家酒店的中层管理。
说实话,接触丁丁并决定长期帮教他的时候,我也不确定我们的努力是不是能真正帮到他,他的生活境遇可以改变到什么程度,毕竟那时候他马上要成年了。但现在来看,丁丁已经完全可以独立适应社会,截至目前他没有再犯过之前那些错误,还会经常和我聊聊自己的生活。作为检察官,看着他长大了,真的无比欣慰。
受伤的女孩,伤痛不仅来自于侵犯者
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个叫欣欣的女孩,她出现在我们视野里的时候,是以受害者的身份。
那一年欣欣只有7岁,患有先天性智力残疾、心脏病和巨结肠,还有弱视、斜视。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她的病一直没得到有效治疗。
然而麻绳专挑细处断,在2016年8月一个下午,由于家里人疏于监护,欣欣被一个老年男性使用暴力手段实施了性侵。从那时起,欣欣常常在深夜嚎叫,并且开始习惯性尿床。
性侵者后来受到法律的处罚,但这个小女孩怎样恢复到正常的生活呢?
2017年,我和助理带儿童心理治疗领域专家一起来到欣欣的家。她的家在胡同尽头,房屋破败,阳光可以照到的地方很少。小姑娘听到我们是来看她的,欢喜地迎上前,她身上的衣服已经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蓬头垢面。
谈话中我们了解到,欣欣从小被遗弃,她是被这一家人收养的。养父开出租车维持生计,爷爷奶奶年纪大了,加之欣欣有多种疾病,患有巨结肠不能正常排便,照顾她难度很大。
从欣欣家出来,我和同事马上联系社会救助,一家企业在得知欣欣的情况后给捐助了一批一次性尿垫以及卫生巾,我们也购买了一些生活用品,一起送往欣欣家中,希望欣欣的卫生情况以及生活处境能得到改善。
儿童心理治疗领域的专家也对欣欣的心理状态做出评估,专家以绘画的方式与欣欣进行交流,我看到交流的过程非常顺利,欣欣也很配合。但专家和我说,对欣欣的测评表明她因被强暴存在非常大的心理创伤,而且因排便无法自控,身上常有异味,受到小朋友们的排挤,所以只有通过尖叫的方式抒发,想要彻底治愈非常困难。
这让我认识到对欣欣的救助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身体和心理伤害互为因果,单独对身体或心理进行救助都没有办法达到效果,但身体治疗和心理治疗都需要大笔的费用。于是我和助理为欣欣申请残疾补助,之后又联系到中华儿慈会为欣欣筹款治疗疾病。
在获得资金后,欣欣来到北京市儿童医院做了多项检查,并开始有计划地治疗。之后我和同事经常去探望欣欣,在节假日带去生活用品和全新衣物。现在欣欣的身心都在慢慢恢复,但欣欣本身多处残疾,我不太敢确定她未来会变成怎样,只是在尽力让她从现有的伤痛里走出来,过好现在的每一天。
摆脱困境,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帮助孩子
在我接触到的未成年人里,不管是施害者还是受害者,原生家庭对他们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我还想起另一个女孩乐乐,她的妈妈在她8个月的时候离开了家,乐乐被父亲一人抚养。
但父亲就是乐乐的噩梦。
从14岁到17岁,父亲对乐乐实施了多次猥亵,当乐乐拒绝时,父亲会以断她生活来源为由威胁乐乐,乐乐的青春期就在被父亲的侵犯中度过。
乐乐生活在四川老家,而父亲在北京务工,后来忍无可忍的乐乐到北京报案,说出了多年来父亲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乐乐向警方出示了三段录音,是父亲猥亵自己的证据,乐乐的父亲在法庭上对录音内容拒不承认,然而证据还是指明了乐乐父亲的犯罪行为,法院对其依法判刑。
我后来帮助乐乐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与母亲重聚之后,还没来得及开心,乐乐的母亲就告诉她,自己不能生育,和现任丈夫没有孩子,希望她能嫁给自己现任丈夫的侄子,“也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乐乐听到母亲对自己的利用之心非常不满,表示自己不会接受这样的安排,乐乐的母亲马上翻脸,说不想见到她。此后,乐乐就再也没有和母亲见过,连她结婚母亲都没有到场。
成年后的乐乐还是会经常和我联系,她把我当作一个可以信任和依靠的人,遇到大事会问问我的意见,因为她实在太孤立无援。
乐乐很早就结了婚,也有了孩子,但丈夫赌博、吸毒、嫖娼,后又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乐乐想和丈夫离婚,又苦于自己没什么经济来源养活孩子,生活还是要依靠孩子的爷爷奶奶。
我隐隐觉察出,乐乐在走她母亲的老路。不论是心智、经济条件还是生活阅历上,乐乐都还没有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能力,却过早当了母亲,这让我多少有些担心。但这又和她从小被忽视,青春期又受到激烈的性伤害有关系,她太渴望生活里有依靠了。乐乐已经成年,她从自己最艰难的时候走过来了,以后不论怎样,她会有自己的选择,但我会经常和她讲,要保护好自己和孩子。乐乐懂得原生家庭对她的伤害和影响,我相信她会努力让自己的孩子不再困于此。
经常有人和我讲,我们检察官做了很多案外工作,确实是这样。我们也要到社会上寻求帮助,比如找企业、找公益机构、找医院、找心理咨询师等等。因为一个未成年人一旦进入司法视野,那他的处境就不是当下看到的案件这么简单,一定是有更深层原因的,而要想摆脱这种处境,就得家庭、社会、学校各方面综合发力来帮助他。所以作为检察官,我们要走出案子,听见他们的需求,更具体来说是一种求救,来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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