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汽车有限公司与封士明名誉权纠纷案,日前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并宣判。封士明起诉特斯拉名誉权纠纷一案,法院驳回其全部诉求;特斯拉起诉封士明名誉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封士明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特斯拉25万元。
封士明是资深汽车达人。2021年4月19日,特斯拉车主张女士在上海车展维权时爬上车顶,封士明被特斯拉质疑为该事件的组织策划者。虽然封士明否认这一说法,称自己仅仅转赠给张女士一张媒体日通行证,为其维权提供协助不等于组织策划。但据媒体报道,上海青浦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封士明在2021年4月19日“上海车展事件”中,确实存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起到了组织、策划的作用。
由于特斯拉与封士明之间存在多起诉讼纠纷,特斯拉还就封士明发表过的9条微博提起了名誉权诉讼,法院判决封士明公开致歉并赔偿25万元的,究竟是哪一起案件,暂且不得而知。此案还只是一审判决,如果封士明上诉,也还存在改判可能。此外,我们注意到,特斯拉近年来已对多名汽车自媒体人发起了诉讼。这一方面或许可以解读为企业的强势;另一方面却也说明企业深陷网络谣言的困境。事实上,这并非哪一家企业遇到的问题。企业选择起诉,维护自身法律权利的同时,其实也颇为无奈。
针对具体案件,我们应该相信法院判决的公正性。某些博主在网络媒体上发表的言论,显然已被法院认定为,超出了舆论监督的合理界限,给特定企业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社会评价降低,经济损失严重,因而损害了企业的名誉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这对涉企舆论场无疑是一种必要的警醒,那就是:必须厘清批评监督与造谣抹黑的边界,不能胡乱散布虚假信息,也不要动辄发表极端言论。在个人而言,可能只是逞一时口快,但对企业来说,却是真实存在的损失,很多损失即便案件胜诉也难以挽回。
近期,中央网信办正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散布传播涉企虚假不实信息,蓄意造谣抹黑企业、企业家,以“舆论监督”名义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等问题。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极端言论和虚假信息层出不穷,正是此次专项行动的背景。这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污染了网络空间,也破坏了营商环境。涉企舆论场中,舆论监督与造谣抹黑,从来就是一体两面。区别在于是否真实客观,是出于公益还是私利。针对网络谣言,除了相关部门的整治,被侵权人当然有权选择诉诸法律,提高侵权者的违法成本,规范舆论监督权利的正确行使。
当然,企业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请,对于外界提出的合理批评质疑,也应该有足够的包容之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不是,动辄以起诉索赔500万元,来对一切批评质疑的声音实施阻吓,否则,即便赢了官司也可能输了名声。各类自媒体更要掌握好言论的尺度,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主观臆断,不能信口雌黄博流量,更不能以此牟利赚黑钱。普通公众在面对网络信息时,需要更多拿出批判性思维,不被他人刻意营造的情绪裹挟,不被纷杂的表面信息蒙蔽双眼,主动核实、多方了解,尽量让子弹多飞一会儿。我们相信,清朗的网络环境,对企业、对社会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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