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大巴司机驾驶中被殴打:涉事男子已被刑拘

警方通报大巴司机驾驶中被殴打:涉事男子已被刑拘

00:00
01:46

近日,一载人大巴车司机疑在张家界市城区行驶途中被人殴打视频在网络上传播。5月31日,湖南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通报称,5月30日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发现网传视频,并于当晚22时许将视频中打人男子卿某新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卿某新因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视频显示,在大巴车正常驾驶过程中,一男子多次用脚踹司机头部和肩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近年来,抢夺公共交通工具方向盘、辱骂、殴打公交司机等干扰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2020年《刑法修正案》新增了妨害安全驾驶罪这一新罪名,旨在对社会反映突出的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予以刑法规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出行安全。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