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不久,房屋出租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这样的诉求,能与承租方达成一致吗?
近日,武汉市硚口区宝丰市场监管所接到了一起关于合同的纠纷。市场监管人员在调解中发现,房屋业主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存在违约行为。经调解,承租公司考虑到出租人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能力,最终与对方达成一致:承租公司向房屋业主收取定制家具的成本费用和少量违约金后,退还剩余款项。
城客公寓公司向宝丰市场监管所送来锦旗
业主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4月5日,武汉市民代女士与武汉城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城客公寓公司”)签订合同,委托该公司将自己的一套精装修房改装成家庭酒店,并对外出租。双方约定,代女士向该公司支付5万元装修费用,用于房屋软装、定制家具、购买家电等。房屋装修结束后,该公司每月向代女士支付5700元租金(不含物业费),且房屋月租金每12个月递增2%。
按照约定,代女士先期向该公司支付了3万元装修款。
不久,代女士却发现,自己的这套房屋却被挂上了房屋中介平台,且租金比合同约定金额要低得多。“如果按照这个价格出租,公司不可能盈利,万一暴雷了怎么办?”代女士担心,该公司有可能因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租金,给自己造成损失,于是要求与之解除合同。
为了让代女士安心,该公司与代女士签订了补充协议,完善了相关合同细则。
5月初,仍不放心的代女士再次找到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装修款。但公司表示,该房屋内的定制家具已经向工厂下单制作,无法退款。且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6个月租金总额。也就是说,如果代女士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支付3.42万元的违约金。
双方经过多次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代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5月23日,武汉市硚口区宝丰市场监管所组织代女士和城客公寓公司就合同纠纷事宜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代女士表示,此前她看过一些报道,部分长租公寓因经营不善导致暴雷,致使不少房东、租户蒙受损失。为避免损失,她这才要求与该公司解除合同、退还装修款。
“您这些担心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因尚未发生的事情要求解除合同,这属于单方面违约。”城客公寓公司负责客户投诉的李经理现场出示了由家具加工工厂向该公司出具的相关票据,说:“这些家具是根据代女士房屋进行上门测量、设计后定制的,并非批量生产的成品。目前这些家具已经制作完成,我们也是需要支付设计和制作成本的。”
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宝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认为,代女士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行为,既然签订了协议,就应该遵守承诺,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建议,城客公寓公司也应考虑到代女士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能力,促使双方能达成一致。
经调解,城客公寓公司表示,扣除定制家具的成本费用1.8万元和2500元违约金后,将剩余款项9500元退还给代女士,解除合同。对此,代女士表示认可。双方现场签订了和解协议。
5月29日,城客公寓公司的李经理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已经安排工人将家具送至代女士的房屋内,并将剩余款项退还给了代女士。同时,他们还向代女士承诺,定制家居如果后续有质量问题,该公司仍按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此外,为了感谢市场监管人员为公司化解纠纷,他们还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暖人心,严谨高效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宝丰市场监管所。
来源|极目新闻
编审|郑宗敏 赵惜雨晨(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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