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给儿童拍摄写真照,背地里却在网上出售这些照片和花絮,还标注“白丝”“泳装”“裸足”等隐晦词语。这是怎么回事?最近,有网友曝光了上海市徐汇区某儿童摄影师的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记者了解到,目前许多家长都已知晓此事,并已报警。那么,摄影师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主播:郑兆凯
编导:王丹妮
上海一儿童摄影师被指私售女童写真,家长:已报警
2024-05-27 19:46
(记者吴淋姝)5月27日,有网友反映,上海市徐汇区某儿童摄影师在未经家长同意下,暗地在网上出售女童写真照片和拍摄花絮。新京报记者从女童家长王可(化名)处了解到,目前许多家长都已知晓此事,并已报警。
网友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在某社交平台的部分群聊记录显示,2023年9月至11月,群主“清稚影记”发送多张女童照片至某群,和其他群成员的聊天内容围绕“白丝”“脚”“裸足”等话题。2024年2月、3月的群公告显示,群内打包售卖女童的写真照片和花絮视频,如“下周是本周拼团,xx,舞蹈服白丝+裸足;裸足、泳装、花边袜白丝、舞蹈服,人均200……”
售卖女童照片的群公告。 受访者供图
王可告诉新京报记者,“清稚影记”是私人摄影师,在上海从事儿童摄影,长期在小红书平台发帖接单,“没想到后面有这种交易。”一些家长从网友处知晓此事后,已报警,“目前警方还在调查。”
群聊截图。 受访者供图
5月27日中午,“清稚影记”的小红书账号首页已无法查看,“因相关投诉,该账户违反《社区规范》,其内容无法查看。”王可称,今日中午,摄影师在微信上打字向家长道歉。
摄影师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乃至触犯刑法?
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筠悦向新京报记者分析,在刑事层面,摄影师以营利为目的“倒卖”女童写真照片,主观上具有破坏女童名誉的故意,客观上侵害了女童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摄影师的行为已涉嫌侮辱罪。即便不构成侮辱罪,摄影师的行为也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在民事层面,摄影师以营利为目的“倒卖”女童写真照片,涉嫌侵害女童的名誉权、肖像权,“摄影师还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我也给孩子拍过写真,幸好没遇到这种摄影师
摄影师太无耻了,怎么能拿孩子的照片赚钱呢?
家长是怎么发现这件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