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困在“付费内推”陷阱里,律师:应警惕高薪诱惑,遇“内推”陷阱保留好证据

大学生困在“付费内推”陷阱里,律师:应警惕高薪诱惑,遇“内推”陷阱保留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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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学生困在付费内推的陷阱里”话题登上热搜,多名大学生分享自己在找实习、找工作时遇到的“付费内推”陷阱。

针对这种陷阱,5月27日,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的商乂涛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就内推岗位是否存在涉嫌的违法行为,以及如何维权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他表示,内推岗位存在,但员工仅招用合作机构推荐的求职者,可能涉嫌侵害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也可能涉嫌侵害企业权益;内推岗位存在,中介机构夸大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如果相关岗位不存在,可能涉嫌合同欺诈甚至诈骗。

【1】“双非”学生找工作,内推名额10万起

内推一般指由企业内部员工向企业推荐,使求职者直接跳过社招繁琐的简历筛查流程,直接进入内部流程的招聘方式,这样筛选出的求职者更具岗位针对性,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对企业来说,是一种高效率的自主招聘模式。

有些大厂为节约招聘成本、高效招揽人才,甚至长期用现金鼓励员工内推。美团员工小赵告诉九派新闻,在今年的校招中,内推成功一个人,可以获得500元现金奖励;在2023年的社招中,奖励与内推人的级别有关,内推成功一名L7员工可获得5000元现金奖励,L8奖励10000元,L9及以上奖励20000。

但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以及高校毕业人数逐年增加,就业竞争也越发激烈,内推成了“救命稻草”。当下正值2024届高校毕业季,一些不法分子和无良机构抓住这个软肋设陷,推出“付费内推”“有偿就业”等服务。

据中国青年报,来自南方一所“双非”院校的大三学生王梦琪,近期经历一次令人难忘的“求职”经历:准备申请海外高校的她,为增加自己的竞争力,想尽快拥有几段外企实习的经历,却差点陷入“付费内推”的骗局。

中介告诉她,支付一笔10万至20万元的内推费用后,中介就能确保她通过内推进入公司面试,并最终拿到工作机会。她意识到这是个骗局,随后举报了该中介。

王梦琪和内推中介的谈话。图/中国青年报

该话题下,不少网友分享自己“付费内推”的经历,有人花了钱,获得了工作,但还有人“工作和钱两空”。

中国传媒大学毕业生静静告诉九派新闻,自己当年毕业找工作时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为得到更多招聘信息加了一个就业群,被私聊告知可以付费获得内推名额,“但当年没10万块这么夸张,好像是499元就能加一个内推小群,999元就能得到一个内推名额,不过我没相信,没交钱,也就不知道真假。”

商乂涛律师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但相关法律并未禁止中介机构提供此类付费服务,二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从内推行为本身的角度来说,并不与现行法律相抵触。

他告诫求职者可以从四方面来防范:

一是提高警惕,对于声称可以提供“付费内推”服务的机构或个人,要保持高度警惕。

二是核实信息,在决定付费前,要仔细核实该机构或个人的资质和信誉。可以通过查询其工商注册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方式,了解其是否合法注册、是否有相关从业资质。

三是为避免轻信高薪诱惑:不要轻信无任何要求且薪资待遇异常高的招聘信息。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的往往是陷阱。

四是使用正规渠道: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国聘平台、高校就业网站等官方网站,或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招聘活动获取求职信息,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接触“付费内推”服务。

【2】内推岗位存在,也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尽管内推行为本身不与现行法律相抵触,但中介的这种行为涉嫌违法。

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的商乂涛律师告诉九派新闻,有两种情况:

一是内推岗位存在,但员工仅招用合作机构推荐的求职者,可能涉嫌侵害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也可能涉嫌侵害企业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如果内推岗位确实存在,员工将该内推资格独家出售给中介机构,并仅招用该中介机构推荐的求职者,则付费内推可能形成该岗位的求职垄断行为,侵害潜在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该员工也可能涉嫌侵害企业权益,需要对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二是内推岗位存在,中介机构夸大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如果相关岗位不存在,可能涉嫌合同欺诈甚至诈骗。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宣传机构为使求职者相信其可以提供内推岗位,往往伴随着一系列所谓研学、实习、合作等名目繁多的宣传、服务内容,并借此向求职者收取高昂的培训费用,但该系列收费与求职者目标岗位无直接关联,也可能起不到任何帮助作用,却能给人一种看起来离优质岗位越来越近的错觉。

他表示,实际上,中介机构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合作,合作到何种程度,是否存在人脉关系等宣传内容求职者很难验证查实,相关机构也正是利用求职者急于入职心仪的岗位这一心理,一步步诱导求职者落入其消费陷阱,往往求职者投入了大量金钱,最终一无所获。

在如何维权上,他提出了三点:

一是保留证据。如遇到“付费内推”陷阱,首先要保留好所有与对方交流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合同等。

二是投诉举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在投诉时,要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情况说明,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为法律途径:如果无法通过投诉举报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维权途径,并根据律师的建议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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