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免去:
郑锋的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连祥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刘天魁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吴秀丽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免去:
陈蓉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
张赵慧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强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
凤为武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成璨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闫勇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屠源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婕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鲁丹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鲁丹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海龙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锋辞职请求的决定
因到退休年龄,郑锋提出辞去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芜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郑锋辞去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连祥辞职请求的决定
因到退休年龄,王连祥提出辞去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芜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连祥辞去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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