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
半月谈记者 字 强
“点开短视频App,很容易刷到那些恶意抹黑我的内容,这让我们全家人都抬不起头来。”近期,云南省曲靖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县两级同步为5个党组织、23名党员干部集中公开澄清正名,受到澄清正名的炎方乡党委书记庄国俊湿了眼眶。
造谣生事、教唆陷害、缠访闹访……对在关键时期“搅浑水”,动辄“上树扯腿”等行为,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深入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努力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
为1480名干部澄清正名
2020年1月,炎方乡法洒村村民孙某某举报乡党委书记庄国俊,认为其存在贪污饮水安全工程款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孙某某反映问题失实,纪委监委向孙某某反馈了核查结果。但孙某某不满意,通过电话、信件、上访等方式先后254次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复举报,并制作传播恶意抹黑庄国俊的虚假视频。
后经调查,孙某某此前栽种在集体土地上的柳树因国土综合整治被移除,其不满乡党委赔偿金额,涉嫌诬告陷害及诽谤他人,受到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云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副主任刘宏说,失实检举控告不仅空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资源,还损害一方政治生态、破坏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挫伤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
2020年4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相关办法,明确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方式澄清问题、维护合法权利、消除负面影响。2023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召开澄清正名会1433场次,为1480名干部和133个党组织(单位)澄清正名。
值得注意的是,纪检监察机关只对具体问题进行澄清,不对澄清对象作全面评价。
规范程序,查纠并举
要实现澄清正名工作全域推进,必须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从定标准、查诬告、给激励等方面逐一落实,不留死角。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在履职尽责过程中,难免会触动“奶酪”,往往容易成为被诬告的对象。云南省纪委监委从程序标准着眼,对失实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综合研判评估,为多名“一把手”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发现诬告陷害后,如何处理?云南建立问题线索联查联处机制,坚持查纠并举,针对散布谣言、重复恶意举报、涉嫌违规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从批评教育、通报曝光到给予处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不同形式惩治。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红河州委政法委原书记和建因退休后索要待遇未果,转而以发匿名短信、散布公开信等方式,诬陷红河州委主要领导,不仅诬告没能成功,还牵扯出自己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最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受到法律严惩。
用制度链拔除诬告根源
澄清正名工作的效果不仅应作用在被澄清者身上,更应作用在诬告者身上。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申斌认为,要拔除“告黑状、放暗箭、下套子”的根源,就要切实构建非访终结、澄清保护、查处打击的制度链,有效维护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
要引导干部、群众依规依纪依法信访举报。曲靖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博建议,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网络、电视等宣传矩阵,公开通报曝光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做到严查诬告“零容忍”,教育引导“零距离”,畅通举报“零障碍”。
云南民族大学教授肖建乐建议,适时开展跟踪回访激励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剖析信访举报产生的根源,积极协调解决检举控告人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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