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庄军接受审查调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庄军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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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据“廉洁长春”消息,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庄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庄军简历

庄军,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吉林四平人,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四平市伊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平市伊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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