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该规则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基本规则》的发布旨在规范电力市场行为,保护市场成员的合法权益,并确保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基本规则》取代了2005年10月13日发布的《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有效规范了电力市场建设,维护了电力市场秩序,保障了交易主体合法权益。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快速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对修订第10号令提出了迫切要求。
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从2016年不到17%上升到61.4%。但各地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规则不统一、地方保护、省间壁垒等问题。《基本规则》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门规章,是正在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将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修订的一系列电力市场基本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提供依据。
如今发布的《基本规则》全文共分为11章、45条,明确了电力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其中,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如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规则还强调了电力市场实行注册制度,并且电力市场运营机构负责电力市场交易、电力调度和交易结果执行等职责。
此外,规则中还包含了电能量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容量交易等交易类型的详细规定,以及电能计量与结算、系统安全、市场风险防控和监管、信息披露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规则的制定和施行,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完善和高效的电力市场体系,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交易方式方面,《基本规则》提出,根据交易周期将电能量交易分为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包括调频、备用和调峰等有偿电力辅助服务。电能量交易可通过双边交易和集中交易方式开展,具备条件的辅助服务采用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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