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人员“碰瓷式”执法?正当执法才能彰显法律威严

运政人员“碰瓷式”执法?正当执法才能彰显法律威严

00:00
04:26

近日,网传“红河个旧一运政人员碰瓷式执法”,为此,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采访了个旧市相关部门。据了解,涉事车辆为非法营运“黑车”。目前,个旧市联合调查组已对张某涉嫌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视频中涉事执法人员已被停职处理。(据5月12日春城晚报)

此前媒体报道,网传视频是一段行车记录仪录像,显示拍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3时57分。视频中,车辆疑似拐弯汇入道路后,从马路旁冲出了几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车辆减速后,一名执法人员直接扑到了车辆引擎盖上,随后翻了个身,还伴随“啊……啊……真疼啊……”的叫喊声。

A交通执法人员“碰瓷式”执法?.png
“碰瓷式”执法引争议(图源:视频截图)

视频中的情形引发网络关注,有网友认为执法人员有“碰瓷执法”之嫌。据报道,发现网传情况后,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据介绍,事情起因于执法检查时,发现张某(女)驾驶小客车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执法期间,张某丈夫驾驶视频中车辆赶到现场,多次言语威胁恐吓执法人员,并驾驶视频中车辆欲掩护涉案车辆强行离开现场。为阻止违法车辆逃离,执法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了不当的处理方式。

从上述情况介绍来看,执法人员原本是履行正常的执法检查,因涉案驾驶员不配合执法,因此发生了相关一幕。要说,正常的执法检查无可非议,引发争议的就是“不当的处理方式”。因为即便是情况紧急,为阻止违法车辆逃离,也可以采取其他手段,执法人员直接扑到了车辆引擎盖上,以此方式“舍身阻车”,为执法而“奋不顾身”,既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还可能因“碰瓷式”执法损害执法部门的形象,有无必要采用这种方式就值得商榷。

因为涉案车辆属于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并非那种需要执法人员以“奋不顾身”方式来处置的紧急情形。即便是从现场跑了,应该是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找到违法运营车辆的,未必真的就能“金蝉脱壳”,以此逃避监管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A“碰瓷式”执法?1.jpg相关执法检查明令禁止不当执法(图源:光明网)

因此,“钓鱼式”“碰瓷式”之类执法,都是不被允许的。一些地方还专门出台规定,对执法行为加以规范。2021年11月1日,《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明确要求执法人员不得粗暴、野蛮等不文明执法,不得采纳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用法规制度倒逼行为规范,堵塞漏洞。

常言道,正人先正己。执法行为要在合法的轨道上运行才具有真正的震慑力。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等只会让人抵触,是无法让人从内心上认同的。如果不能让人对法律产生真正的敬畏,法律的效力就会因此大打折扣。

2023年4月1日起,云南曾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这就说明,不规范的执法是不被允许的,这既不得群众认同,也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精神。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成为自觉意识,才能被尊重、被遵守。因此,正当执法才能彰显法律威严,任何不当的执法方式都应该被自觉摒弃。

来源 | 极目新闻

编审 | 郑宗敏 姚咏祺(实习生)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