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7千多元华为手机不还判赔#,称丢弃在路边,法院:赔偿失主3000元

男子捡7千多元华为手机不还判赔#,称丢弃在路边,法院:赔偿失主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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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据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孙某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不小心丢失一部价值7225元的华为手机。手机丢失后,孙某多次拨打电话和视频均无人接听,孙某随即报警。公安机关接警后,民警根据当日监控视频确定王某骑电动车至该路段时拾得孙某丢失的手机。民警与孙某找到王某要求其归还手机,王某表示捡拾手机后已将其扔到路边。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王某拾得他人手机后,在失主多次拨打电话时采取不接电话、丢弃的手段不予归还,其行为具有拒不归还的主观故意,属于非法侵占他人遗失物的行为。王某的行为导致孙某丧失了手机的物权,王某应当承担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综合考虑手机成本、价格波动、使用期限、贬值损失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向孙某赔偿损失3000元。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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