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荐业务违规 东莞证券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因保荐业务违规 东莞证券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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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姚根发、杨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指出,经查,东莞证券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对上市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交易真实性审慎核查。二是未按规定完整填报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广东证监局称,东莞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姚根发、杨娜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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