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网信办今天联合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处理活动。
《暂行办法》主要适用于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审计业务相关数据处理活动,包括为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的国有金融机构或中央企业等提供审计服务;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或者超过100万用户的网络平台运营者提供审计服务;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提供审计服务。
不仅如此,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涉及重要数据或者核心数据,也应根据《暂行办法》进行数据处理活动。数据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从外部获取和内部生成的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根据《暂行办法》,截至目前,我国有35家会计师事务所加入或创建了28个国际会计网络,行业对外交流合作日益密切。《暂行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应按相关规定存放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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