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非法吸收600余人存款2.35亿!李某、潘某被判刑

2人非法吸收600余人存款2.35亿!李某、潘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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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兴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潘某受某旅游文化有限公司3名负责人的安排,以“旅游公司”投资古城建设、旅游项目、拍摄影视作品等名义,通过组织旅游、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单及口口相传方式公开宣传,以每月返还1.2%至2%利息,到期还本付息为引诱,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旅游公司”先后公开向樊某某、于某某、王某某、杨某某等600余人吸收存款2.35亿元,已退还本息1.16亿元,尚有1.19亿元未退还。

兴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潘某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以公司作为平台,通过组织旅游、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单及口口相传的方式公开宣传,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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