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有东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被批准逮捕,深圳警方公开征集犯罪线索

姜有东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被批准逮捕,深圳警方公开征集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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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征集姜有东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据通告,该犯罪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多项罪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姜有东、姜有忠、姜有权等20名犯罪疑人批准逮捕。现向广大市民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集姜有东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对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零容忍”,2024年3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依法打掉以姜有东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姜有忠、姜有权、姜建权、姜敏艺、易尚碧、刘后华、江建国、文尚柏、丁明涛等多名犯罪嫌疑人。4月19日,经检察机关审查,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多项罪名,依法对姜有东、姜有忠、姜有权等20名犯罪疑人批准逮捕。为全面查清该团伙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除恶务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请曾遭受该涉黑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以及掌握该团伙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侵害集体财产等违法犯罪线索的相关知情人等,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核查属实的,将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有奖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三、公安机关敦促姜有东涉黑恶犯罪团伙在逃的涉案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四、对检举揭发人员及其家属进行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的,对故意窝藏、包庇、协助涉案人员逃避法律制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举报途径。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及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朱警官,18138279019;张警官,18188613151。

来访、来信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扫黑办,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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