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5月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国华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李国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李国华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2.57亿11.52万
好新闻,无止境。
54.72万
加关注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
康姐快讯
辰山快讯
楼市快讯
国际快讯
市场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