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原董事长刘杰一审获刑11年零3个月

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原董事长刘杰一审获刑11年零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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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纪检监察官微消息,5月7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杰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违法所得1488.8458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

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杰利用担任淮矿集团副总经济师兼多种经营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淮矿集团内部产品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淮海实业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获取内保产品资格等方面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3年,刘杰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8.8458万元,其中175.9932万元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杰受贿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全部退缴,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刘杰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刘杰于2023年2月13日被查,2023年8月3日被开除党籍。

经查,刘杰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三观扭曲,道德败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公款旅游;不知敬畏,恣意妄为,利用人事权力大肆敛财,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利欲熏心,见利忘义,靠企吃企,把国有企业办成“家族式腐败”的温床,与亲友和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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