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心下31人皆有所不忍

盡心下31人皆有所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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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公孫丑上06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


【語譯】孟子說:「每個人都有不想殘害仁愛(拒絕邪惡)的心,(將自己的這種堅持抵抗邪惡的心思)通達於殘害仁愛的行為(消滅做壞事的心思),就是有仁德。」


【註釋】忍,能也,古語說「能幹也」,今語是「能夠」,忍字寫法心上一把刃,是把心割捨丟棄的圖像。忍字是做事時候沒有心,是沒有人心,做出了不是人幹的事情,就叫做忍,做壞事的行為叫做忍,而做壞事的人,則稱為忍者。所以古人解釋忍字是「安於不仁」,用白話說是「安心的做出沒有仁德的事情」。再從忍字的本義「能也」來看,忍字就是個動辭,是一種動作,這個動作與刀刃有關,那就是割除。古人常將忍字當做一種德行,例如我見人在玩樂,我也想去玩耍,但是我不能玩,我就要忍,是要割除自己玩樂的慾望。所以忍字並不是消極的在忍耐,而是要積極的把「想要懈怠墮落的邪惡心思」割除消滅(忍字又是割也,見告子下15)。再換一種情況說,當我見到不仁的事情,當我見到他人做壞事的時候,我若是沒有出面制止,這種心情就是忍,也是安於不仁。於是簡單說忍字,就是「不仁也」。不忍,不願意不仁,不願意做壞事。達,通也,到也,通曉事理。之,指不忍。達之,用不忍的思想去貫通掩蓋消除。達之於其所忍,用不願意不仁的心思,去貫通忍的行為,是消滅剷除自己沒有仁德的心思。


最後將忍字的解釋套進本文:人皆有所不忍,人皆有「不願意不仁」的心思。達之於其所忍,通達發揮自己「不願不仁」的心思,去消滅自己不仁的行為。仁也,如此表現就是有仁德。


人皆有所不為,達之於其所為,義也。


【語譯】(孟子說)每個人都有不願意做某種事情(邪惡之事)的心思,將這種堅持不願意做惡的心思,通達於殘害正義的行為(消滅自己邪惡的思想行為),將應該做的事情貫徹執行,這樣的行為就是正義。


【註釋】為,指邪惡,殘害正義。不為,不可邪惡,不可做壞事。義,正確的是非,應該做的事情。達之於其所為,用自己不願意邪惡的心思,去掩蓋消滅剷除自己的邪惡行為。


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


【語譯】(孟子說)一個人若是能將不願意傷害他人的心思充實擴大,這人將會擁有使用不盡的仁德。一個人若是能夠充實擴大自己不願意欺詐、不願意賊盜的心思,這人將會擁有使用不盡的正義。


【註釋】不可勝用,使用不盡。穿窬,穿孔竇,牆角挖個洞,小偷的行為。義不可勝用,義是明辨是非的能力,是一種思想,並不是行為,擁有無盡的正義,代表此人不會做錯事,該做就做,毫不猶豫。


人能充無受爾汝之實,無所往而不為義也。


【語譯】(孟子說)一個人若是能充實擴大自己不願意受人用卑賤稱呼來使喚自己的心思,這人不論到哪裡做事,都會為了正義的法則而努力奮鬥。


【註釋】爾,你。汝,你。爾、汝都做「你」,是上對下或平輩之間命令時的用語,不存在敬意。若用「子」稱呼對方,才是敬語,子字是「男子美稱」,如敬稱「您」,又如「先生」,稱有學問修為的人。無受爾汝之實,不願意接受他人用卑賤名稱來呼喚自己。


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窬之類也。


【語譯】(孟子說)讀書人在不該說話時說話,是用言語在討好對方。在可以(應該)說話時卻不說話,則是用不說話在討好對方。(討好他人)都是詐欺偷盜一樣的行為。


【註釋】餂,以舌舔物,引申為探取,其實就是在討好。未可以言而言,不該有行動卻行動,這是不仁。可以言而不言,應該行動卻不行動,這是不義。


這節書是講君子不可餂,餂人者就是不仁不義,就是穿窬之類。於是不仁不義的穿窬者,才會被人用卑賤名稱呼來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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