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以旧换新”的城市仍在增加。据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52个城市推出了住房“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就城市量级而言,上海深圳已经加入,广州则是“正向开发商摸查、收集相关意向”。
今年3月13日,国务院对外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将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多地推出住房“以旧换新”新政,显然也是对该行动方案的积极响应。让住房可以像家电一样“以旧换新”,有利于提高楼市活跃度和一二手房联动性,进而从存量中挖掘数以万亿的内需增量空间,这对促进当下的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异常重要。
梳理各地提出的住房“以旧换新”新政,包括通过直接收购、中介合作、发放补贴等多种方式,帮助居民卖旧买新。主要途径为,提前锁定新房房源并优先出售旧房的“代售购新”模式。也有城市用财政补贴鼓励房企收购旧房、国企收购用作保障房;有的地方,政府收购用作安置房;广东肇庆的存量房屋持有人,更是可以通过“旧转保”的形式交由政府统租,获得一定年限租金并全部用于购买新房。此外,税收减免、专属优惠等“以旧换新”配套措施也很常见。
生活总在不断变化,人们的住房需求也会随之改变。如果可以轻松交换房屋,可以更灵活地适应生活变化,无需长期绑定在一处住宅,这对于出现职业迁移、家庭变化或生活方式调整的人们来说,无疑会有很大好处。但与此同时,在当前二手房交易成交量低迷的背景下,旧房的迅速售出可能不是一件易事,人们会舍不得过于“低价”卖掉旧房子。“以旧换新”一般只适用于特定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在指定新房楼盘购买,这也意味着购房者的选择会受到限制。
房屋“以旧换新”与其他消费品“以旧换新”,最大的不同点在于,房屋作为大宗商品,价值不菲,少则几十万,多则几千万。人们对住房的“以旧换新”,显然会更加谨慎。在“以旧换新”过程中,旧房子如何定价?谁来定价?如果对旧房子价格认定有分歧如何处理?如果购房者中途反悔,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为新房所缴纳的购房意向金又是否能顺利归还?显然,目前多地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整体的落地效果仍有待观察。
“以旧换新”属于楼市新举措新尝试,整体仍处于探索阶段,最重要的是保障购房者利益。作为楼市新风向,住房“以旧换新”被很多地方寄予较高期待;但是,指望住房“以旧换新”新政,在短时间内迅速起到推动房地产市场转型也不大现实。相关政策的出台,一定会是一个积极稳妥的过程。如果在后续落实过程中相关配套政策能够持续完善,相信能在一二手市场联动上发挥更大作用。
和消费品的“以旧换新”一样,住房“以旧换新”,固然是要促进楼市消费扩大内需,但更重要的,还是要让居民生活得更加幸福。住房“以旧换新”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形,解决此类问题时,都应该将购房者利益放在最核心的位置上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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